10月19日15:00,十九大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二楼新闻发布厅举办第一场集体采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命名检察官施净岚接受采访。快来听听施净岚检察官都说了些啥吧!
10月19日,十九大新闻中心举办集体采访,邀请政法战线代表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图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命名检察官施净岚进行介绍。新华网郝广鹏 摄
我叫施净岚,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是一名一直在公诉办案一线的检察官。这次能够成为十九大代表,对于我而言,是一份光荣。这既是一份荣誉和信任,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目前,检察机关在中共中央确定的改革框架内勇于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新体制机制已初步形成,改革成效也不断显现。
司法改革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了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创新设立了以检察官名字命名的命名检察官办公室。我之前是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工作,作为分院首批入额检察官和主任检察官,在今年3月份,通过全市统一选拔,成为首批命名检察官,成立了“施净岚检察官办公室”。这项改革措施在赋予我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和更大权力的同时,也赋予了我更大的责任,时刻鞭策着我通过办理好手上的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真正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公正。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更加坚定了检察机关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我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行好检察官应当履行的职责。
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记者: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当中,要互相配合,但同时也要相互制约。可是有人说,公检法三机关在办案过程当中缺乏相互制约。各位代表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施净岚:谢谢你的提问。公检法实际上是刑事诉讼整个环节中的三个关键部门。我是检察机关的公诉人,公诉是检察机关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它既承担了打击犯罪、指控犯罪的职能,但同时也有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确保有关当事人的人权。实际上,在我们办案过程当中,特别是检察机关,一方面对公安机关实施法律监督,对他们提请相关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条件或者证据不充分,我们可以要求他们补充侦查。只有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做出逮捕和起诉的决定。如果证据不充分的话,我们肯定会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和决定不起诉。实际上我们也统计过相关的数据,近五年来,我们对于不批准逮捕决定这个数字将近59.9万,我本人来说也办理过不批准逮捕决定类似的案件。所以,我们对公安机关是有监督权的。
另外,我们还行使对他们执法行为的监督权。如果我们在办案过程当中发现他们有违法取证的行为,也会启动相关非法证据的排除,这是对公安机关的法律监督。同时,我们也会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办案过程中,包括案件移送到法院以后,如果法官在审理过程当中(包括在开庭整个过程当中)有违反诉讼法相关行为的话,我们可以通过相关检察建议书,要求他们纠正。如果我们认为有关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错误,则会启动抗诉程序。所以从整个诉讼环节来说,我们分工不同,又是受到相互制约的。
香港大公报、香港文汇报记者:随着人们法治观念和权利意识的增强,民众越来越关心人权保障。请问各位作为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人权司法保障方面有什么看法?在此方面,大家在平时工作中又有哪些举措?
施净岚:检察机关对人权司法保障也是积极贯彻落实的。一方面,从自身来说,我们规范自己的司法行为,就是对人权的保障,比如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同步录音等等。另一方面,对外部来说,我们对刑事执行案件也行使相应的监督,包括我们近期对一些羁押场所久拖未决、超限羁押等案件进行了一系列的梳理、整改,将原先四千多起的不当羁押降为零,这是很大的突破,实实在在地保障了相关当事人的人身权益。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请问施净岚代表,您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在您的经历中,在检察机关实行员额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之后,您的工作有什么变化?
施净岚:检察机关在中央确定的改革框架内推行了很多改革,其中有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还有司法责任制的改革。目前为止,符合相关条件的入额检察官,也就是员额检察官,在全国范围内有8万多名,我非常荣幸地成为了其中一名。对于我的身份来说,我不单单是一名入额的员额检察官,也是一名“命名检察官”。改革两年多来,我一直在办案一线,积极投身司法改革。特别是担任命名检察官以后,我的感触还是非常多的,我就简单谈两点。
第一是权责清晰,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加强。对于我来说,根据有关规定,根据有关授权,我是直接向分管检察长负责的,在检察官权力清单范围内行使相关的权力,去行政化的最大效能是效率提高了。
第二是相关权力清单设立以后,我的责任也增大了。因为有多少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特别是现在检察机关权力清单制度的确立,加上错案终身追责制,对于检察官来说,特别是在一线办案的,还是挺有压力的。在我的命名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五个多月以来,截至目前,我们人均办案数量都达到50件左右。实际上大家也会提出一个问题,你的办案数量提高,质量该如何确保呢?作为命名检察官,我们在抓数量提高效能的同时,除了自己办案,也要指导下面团队办案,严抓办案质量。工作中,我们成功办理了三起“零口供”案件,有效防止了错案的发生。
各位媒体朋友如果有兴趣的话,欢迎到上海来,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来,到我们命名检察官办公室坐一坐,我可以就命名检察官办公室的相关情况详细地和各位介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