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明区关于加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崇委办〔2017〕47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能储备人才51名。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工作)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毕业于“双一流”院校的崇明籍大学生,部分岗位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本科。 6、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招聘岗位 详见《2018年崇明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招聘简章》(附件下载) 报名材料 1、崇明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报名表(附件下载)。 2、其他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非应届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件复印件(包括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以及本人的学术、科研和工作成果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有意者请于2018年4月15日之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注: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资格审核、面试、政审和体检等。报名资格确认后,直接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体检和政审情况,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其它说明 1、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储备人才的专业特点及用人单位需求,将储备人才派遣到服务单位。 2、区人才服务中心通过三方协议,委托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储备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首聘两年,可续聘一年。 3、储备人才的工资待遇,按本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标准核定工资基础上,每月再补贴2000元。 4、户档管理。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指导非上海籍的储备人才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 5、人才储备采取边储备、边使用、边“消化”的方式进行管理。 6、对合同期满未被服务单位或其他单位录用的、合同出现终止情形的专业技能储备人才,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新城商务中心3号楼614室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021-69696363 联系人:樊迪 邮政编码:202150 电子邮箱:cmxrb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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