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精神,对照闵行区环保局工作职责,全力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制定如下十条举措:
源头简化
1、取消环评审批事项。在已取消试生产审批的基础上,取消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取消环境影响登记表行政审批,实行网上备案;取消环评报告书或者报告表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的要求;取消环评行政审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
2、降低环评审批等级。全面压缩报告书编制的范围,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制造等47个报告书环评类别降至报告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交通器材制造等17个报告表环评类别降至登记表;玻璃品制造、热力生产供应等4个登记表环评类被直接豁免。
3、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承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缩减三分之二;下放部分社会服务类建设项目环评权限,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设立14个环保现场办理点,建立更直接更方便的服务渠道。
4、精简环评收件材料。环评申报资料由原有的12+1项减少至3+1项,仅保留申请表、环评文件、营业执照+总量审核单。
过程服务
5、统筹区域排污总量。大力支持符合产业导向的优质项目,所需的排污总量指标在所在街镇(工业区)内难以平衡的,由区环保局统筹全区总量减量指标,予以优先安排。
6、豁免微量排污指标。对单项总量指标低于以下限值(化学需氧量0.05吨/年、氨氮0.02吨/年、二氧化硫0.05吨/年、氮氧化物0.05吨/年、烟粉尘0.05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05吨/年)的新改扩项目实行豁免管理,不再审核总量来源。
7、前移危废服务关口。超前服务企业,搭建危险废物处置平台,优化备案办理程序,做到即受即办;简化备案办理流程,应急处置企业危废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处置。
8、帮办排污许可申领。在排污许可证申领前,分行业、分批次组织相关企业培训,让企业掌握排污许可证申请程序、材料等内容。企业提交申请后,委托专业团队进行“点对点式”的技术指导和现场审核,帮助企业解决申领难点。
共商共治
9、发布守法违法清单。梳理五部法律、两部法规中企业环境责任,发布《企业守法义务清单》和《企业违法责任清单》,明确企业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义务和违反法定义务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让企业在懂法的前提下守法。
10、推动绿色共同体建设。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绿色供应、资源循环利用、环境污染防治、环境信息公开等措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环境问题得到源头防治。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提升企业环保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