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浦区地方海事处大蒸港海事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顺利完成了2017年度本辖区船舶燃油采集送检工作。
根据市地方海事局《关于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及《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执法要求》相关程序要求,大蒸港海事所对辖区内到港船舶开展燃油随机抽取采集送检工作。检查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被抽查船舶提供的最近一次燃油供应单证上的相关记录,并按规定抽取燃油样品并密封保存。随后,对当事船员制作现场笔录,详细记录取样时间、取样船舶、取样地点、取样位置、取样数量等情况,并告知船员有关船舶留存样品的注意事项。经船员签字确认后,样品被移送检测。
青浦区地方海事处大蒸港海事所将继续跟踪检测报告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确保船舶使用燃油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