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5]87号)建立“政企分开、市区分工、建管分离、管养分开”的工作要求,2017年7月起区综管中心全面接管市综管中心移交的辖区内道路照明设施运行养护工作,目前各项事务均有序开展。接管至今,区综管中心面对新工作、新问题,多方调研学习、吸取先进经验、总结共性问题,不断完善优化管理模式和方法,逐步形成一套适应本区发展且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按照全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工作要求,综管中心转变工作作风,走访群众,深入企业,打破和正视管理工作中的瓶颈和短板,进一步完善我区道路照明养护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推进道路照明设施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可控。
2月6日,区建管委大调研推进组前往上海松江新茸工程安装发展有限公司(道路照明设施养护单位)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组与养护单位围绕路灯日常运维养护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和困难,以及需要配合协调的各项事宜开展座谈,问题集中体现在:日常养护工作票制度、运维移交时的历史遗留问题、绿化遮挡照明、绿化作业掩埋工井、汽车撞杆处置、私自移杆、私自飞线搭载设备等。
调研组指出,新成立的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承担着区管城市道路、公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本区道路照明设施和公共区域照明的行业指导督促工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中心将抓紧完善制度、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路灯养护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为工作抓手,补短板,重实效,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跟踪,进一步提高我区路灯运维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