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委(商务委)、有关单位和行业协会:
为总结和推广“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鼓励企业争创“质量标杆”,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沪经信技(2017)361号〕,经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公示等程序,选定了2017年度上海市“质量标杆”,现将名单公布(见“附件”)。
“质量标杆”活动是以企业为主体,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质量机构共同开展的一项长期性质量提升活动。希望“质量标杆”所在企业要积极开展质量品牌管理创新活动,继续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质量品牌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质量管控能力。全市有关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持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为全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作出贡献。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