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体育赛事直播法律问题研讨会”在我区召开。上海财经大学、同济大学等专家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法院系统的资深法官近40人参与研讨。
据介绍,同体育赛事事业的高速发展相比,现阶段我国对体育赛事节目的知识产权研究和保护还显得不足,这既有立法方面的原因,也与学术界对体育赛事直播的性质及保护模式存在分歧有关。体育赛事节目属于影视作品还是录像制品?通过互联网直播体育赛事节目是否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范畴?不当使用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应当依据著作权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救济?这些问题需要予以回应。
国内关于体育赛事直播的既有案例中,有的将体育赛事节目认定为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予以保护,有的认定为录像制品并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救济,还有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处理,而此次研讨旨在将对体育赛事直播的司法保护模式达成较为清晰的共识。
我区法院表示,本次研讨会是杨浦法院服务保障创建“大五角场”地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积极举措,是促进体育赛事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司法职能的体现,是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遇到的较为典型的疑难法律问题,是已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制定之时未曾预先规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