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公证处主任邵国荣利用午休时间赴经济部,走近公证员进行调研座谈。归类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服务是营商环境中的主要环节之一
从过往的情况看,公证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大有作为。去年我处办理“具强”公证一万余件,出具执行证书400余件,为债权人实现债权节约了时间、人力及经济成本;去年有2.4亿涉及股权转让、不动产交易、债务重组等通过我处提存公证对资金监管最终达成交易,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去年我处办理证据保全2200余件,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去年我处还办理了大量的营业执照、委托书、董事会决议等公证,满足了企业对外经营的需要。
2.社会诚信缺失,执业环境有待改善
仅今年以来的二十多天里,经济部公证员禹筠、刘辰所承办的抵押借款合同中通过核查,发现变造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4起,涉及合同金额1783万元。如,今年1月13日刘某向我处申办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借款金额高达人民币700万元,称抵押房产离婚时归其个人所有,并提交了安徽省灵璧县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但经公证员禹筠与法院核实,发现真实的法院调解书上并无抵押房产归属内容。公证员刘辰为当事人杨某办理的一笔753万元的抵押借款合同也发现类似情况,当事人变造了离婚协议书,经查阅黄浦区档案馆原始材料露出了原形。又如,1月16日当事人刘某向我处申办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称抵押物是离婚时归其所有,并提交了离婚证,经向江西省黎川县民政局核实,刘某在当地并无离婚记录,其变造婚史的目的在于欲擅自抵押夫妻共同财产。
3.信息共享渠道不畅,存在信息壁垒
不仅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仍然欠缺,就是公证员持介绍信到有关单位核实情况也时常受阻。如本市部分区的婚姻登记处,公证员持介绍信去核实,往往只给予口头回复,不提供书面材料,异地核实更是困难重重。
邵主任在调研时表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以往我们已经做了积极努力,下一步我们应当进一步创新公证服务方式和途径,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上海“四个中心”、“科创中心”和“上海自贸区”建设,以及本区“三区一基地”建设,积极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改善执业环境我们自身也责无旁贷,除了要加强核实工作外,我们对查实的“假人”、假材料要及时上传协会诚信平台,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沟通,加大对弄虚作假者的打击力度。在谈到信息共享及异地核查困难的问题时,邵主任表示在本区,我们已与相关部门在联系沟通中,外区及外省市的问题我们应当也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随着“智慧公证”的开展,相信会有极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