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房屋租赁领域诈骗案件多发
2017-8-28 0:00:00发布67次查看
今年国家大力调控楼市的形势下,本市租房量急剧增加,而犯罪分子冒充房东、租客实施诈骗的案件也不断上升,3月以来全市已接报此类诈骗案件百余起,主要作案特点:
一、冒充房东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骗取押金。犯罪分子冒充房东、中介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发布房屋出租信息,待被害人主动联系后以各种理由避免见面,并趁机实施诈骗。6月8日,被害人陈某(女,35岁,江苏省镇江市人)在“58同城”发现位于普陀区一优质房屋出租信息并进行联系,对方以在外省出差,需支付租金后委托他人办理为由骗走5万余元。
二、冒充房东签订假合同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先租借他人房屋后冒充房东,使用假证件签订合同实施诈骗。7月1日,被害人赵某(女,35岁,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通过“58同城”信息联系闵行区一出租房“房东”,当日到场确认房屋情况后便签订合同并支付2.3万余元,至7月4日该处真正的房东上门时才发现被骗。
三、假冒租客借机对房东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假冒租客上门看房取得房东信任后实施调币诈骗,或是开通支付宝“亲密付”实施诈骗。4月23日,被害人谢某(女,26岁,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在延长西路40弄家中接待“租客”看房,后对方以房租付款为由要求开通支付宝“亲密付”,骗走其1500元。
四、出现假冒租客骗取中介财物的情况。7月7日16时许,被害人王某(女,28岁,江苏省徐州市人,禹诺地产中介)在金山区学府路1811弄单位上班时,一男子要求看房并谈妥租房事宜后,以急于赶回暂住地取身份证为由,骗走其电动车。
从历年情况看,9月开学前期是房屋租赁的高峰时段,此类案件可能进一步多发。为此,警方建议民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宝山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