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7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主持会议,副主任秦冰、王丽燕、陈士达、须华威、蔡永平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人出席会议。副区长黄辉,区法院院长王国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黄辉关于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将全力维护地区社会大局稳定,提高地区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人口综合管理。 会议听取了黄辉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以及秦冰关于检查本区贯彻执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01号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办理情况表示肯定。 会议审议表决了《关于修改<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的决定(草案)》,还审议表决了《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办法(修订草案)》《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与区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修订草案)》《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修订草案)》《宝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审议表决了关于召开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上,部分市代表书面报告了履职情况。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