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提升质监条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风险排查“八查八找”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沪质技监法〔2017〕384号)要求,决定自2017年9月至10月组织开展区局依法行政风险排查“八查八找”与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要求,紧密结合重点工作部署和日常业务工作,组织全员参与,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进行依法行政工作风险排查,预防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树立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 二、排查重点、标准和分工 根据“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治、谁负责”的要求,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依照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深入排查全部行政行为风险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内容查找风险隐患,按照标准和分工开展整治。 (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中的风险 查找重点:制定或执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它有效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和深化改革要求的情形,是否存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有效文件之间规定的内容相互矛盾、冲突的情形,是否存在上位法规定要制定相关制度而未制定的情形。 整治标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时修订、废止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制度和文件。在执行法规、规章、制度或者文件中发现有上述问题的,应当逐级报请原制定机关审查、修订和废止。 (二)行政决策中的风险 查找重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重大行政决策是否按照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流程进行。 整治标准: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严格执行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流程,健全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三)重点执法行为的风险 查找重点: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在依据、主体、人员、权限、条件、要求、程序、收费、时限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行政许可是否严格执行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等规定;行政处罚是否严格执行查审分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自由裁量权、罚缴分离等制度;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整治标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程序完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的风险 查找重点: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特别是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按法定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形;在开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等工作中,是否存在未及时发现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形;在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机关评议、审查时,是否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决定、生效裁判的情形;对群众举报投诉、媒体舆论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处理不及时,未按法定期限办结的情形。 整治标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层级监督、内部监督机制和方式,监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自觉接受外部专门监督,尊重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升舆情处置能力,按时办结各类投诉举报。 (五)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中的风险 查找重点: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放权不到位,监管缺失疏漏的情形;是否存在放虚不放实,放权不同步,变换审批方式,只放不管、一放了之的情形;是否存在事项权力下放接不住、办不好等承接能力不足的情形;是否梳理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否经过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是否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跟进措施,并有效运行。 整治标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准放权、放管并重,既要符合简政放权的改革需要,又要兼顾基层的实际承接能力,加强具体指导确保接住管好;梳理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施公正监管;打造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 (六)部门内部间衔接的风险 查找重点: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上,是否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情形;是否存在上下衔接不畅、部门职责权限界定不清的情形;在执行上下级联动、配合、协作、监督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及时、不到位,消极怠工的情形。 整治标准:坚持以法律法规赋予职能为根本,理清权责边界和管理权限,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规范统一、协调同步、互相监督、精简高效”的质监工作新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和上级工作要求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 (七)与外部衔接的风险 查找重点:在履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双打”等执法协作行动、执法部门信息通报等方面是否存在未履行或者未及时、有效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边界不清或者履行不到位的情形;是否依法依规向同级人民政府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是否制定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建立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整治标准:认真履行“两法衔接”有关规定,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与联动,完善线索通报、证据移交、案件协查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信息通报,及时准确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重大事项,制定并完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八)廉政风险 查找重点:是否严格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是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情形。 整治标准: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与质监工作相结合 依法行政是质监工作的生命线。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风险管控的重要性,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当前重点工作结合,同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推动质量提升工作结合,把排查整治融入到全面提高质量和全面质量监管的具体行动中。 (二)坚持自查与督促检查相结合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局机关相关科室要按照要求在今年9月-10月期间集中开展风险排查与整治。对排查与整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组织集体研究,统一整改规范,堵住风险漏洞;对突出问题、个性问题,要制定专门措施,对症下药,坚决根除风险隐患。二是做好督促检查。在开展自查的同时,重点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相关资料等。区局法制科及相关科室要做好迎接市局抽查、互查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一是认真进行总结。注意收集汇总各类整治数据资料,认真做好依法行政风险排查“八查八找”与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全面归纳存在问题和整改举措。请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局机关相关科室在2017年11月5日前向法制科报送自查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包括四个方面内容: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采取和拟采取的整改举措、下一步打算等。二是固化整治成果。力争把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经常组织对各类行政行为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提升质监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