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托幼机构:
寒、暑假是相对比较特殊的时期,历年来各托幼机构形成了很好的工作机制和规范管理的做法。为确保2018年寒假期间的安全规范,特重申如下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宗旨: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目标:三到位——管理到位、人员到位、操作规范到位;
三确保——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确保幼儿在园健康舒适, 确保幼儿在园快乐进步。
二、具体要求
(一)坚持服务宗旨,满足家长的各项要求
由于黄浦区实施中小学寒暑假当月按实际来园天数收取管理费的做法,因此幼儿园、托儿所不能变相动员幼儿不来园,也不要变相动员幼儿来园。假期班安排要保证人员配置,严格控制班额,当班保教人员师生比不得高于1:9。各托幼机构要加强领导,妥善处理好教职工轮休与保持正常保教秩序的矛盾,确保幼儿在园的安全和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公办幼儿园在中小学寒假开始之前发放家长告知书,征询家长中小学寒假当月来园意愿,并收取家长回执,初步预测中小学寒假期间来园人数,以便做好各项安排;中小学寒假期间,详细做好幼儿来园出缺勤记录,并在扣款前明确告知家长。家长告知书须写明幼儿园在中小学寒假当月继续提供服务,并明确告知寒假当月(1月、2月)收费标准及办法。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
(二)坚持卫生保健有关制度,保证幼儿在园安全健康
各幼儿园、托儿所要认真贯彻幼儿园、托儿所保健工作有关规定,严格各项操作规范。
1、要加强对门卫制度、带班制度、早夜护导等制度的执行检查。严格把好门,坚持专职门卫制度,严防幼儿走失、冒领和外来人员进入。幼儿来离园时,必须由老师直接和家长交接幼儿;幼儿在园期间,老师不得离开幼儿,且必须在全部幼儿离园后下班。
2、继续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制订假期传染病防控计划,园(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专人严格按照市、区有关防控各类传染病的文件要求,加强防控措施,继续抓好晨检、幼儿观察、消毒、洗手、通风、监控、隔离等环节,严防各类传染病入侵,确保幼儿健康。若幼儿假期期间发生传染病,仍要做到每例必报,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要求报区教育、卫生相关部门,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放假期间,网络疾病直报系统可暂停,但若放假期间,来园幼儿一周内出现5例流感症状,须第一时间报区教育、卫生相关部门。
3、加强幼儿饮食、饮水管理,确保幼儿、教师伙食分开,严格按照流程,规范食品进货渠道和食物日常存放,把好食物验收关,按照要求做好食物留样备检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饮水饮食安全。做好防寒保暖工作,确保幼儿活动空间经常通风,严控热源接触儿童。
4、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全面安全自查整改、值班安保、重要节点巡视劝阻出售燃放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演练等工作。对于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务必将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列入放假前以及寒假期间保教内容,对幼儿、家长做好避免去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及消防、食品卫生、意外事故防范等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假期中,园所若需装修,务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影响幼儿正常活动。
(三)加强教职工工作责任感,提升假期工作质量
各幼儿园、托儿所要妥善安排好各类人员,正确处理假期中教师集中学习培训、轮休与正常开班间的矛盾,特别是保健老师要做到每日到岗,确保假期班人员配备的专职、宽松、到位,要加强幼儿园交接班制度;要加强培训,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提高各类人员工作的责任心、主人翁意识,要确立“园(所)长负责制”,加强考核,确保幼儿园、托儿所假期工作的高质量。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