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制度之一。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环评编制存在粗制滥造,质量不过关等问题,影响了审批效率和环保服务形象。为此,在环保审批改革中,宝山区环保局贯彻落实“放管服”制度改革要求,抓住环评单位这个关键点,对症下药采取措施,为企业树“路标”、为审批清“路障”、为管理建“路灯”。 一是建立审批部门与环评单位的信息沟通渠道,使环评成为企业的“路标”。区环保局建立环评单位例会制度,不定期邀请在宝山区编制环评数量较多的环评单位进行座谈,通报典型问题,发布公告信息,听取意见建议。比如在首次座谈会上,区环保局整理了历年来环评文件中出现的主要问题,结合行政审批监管工作的需求,着重强调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逻辑结构和重点关注,得到了环评单位的共鸣,也引发了热烈讨论。同时,区环保局积极利用新媒体、新手段,建立微信工作群,随时开展实时沟通。 二是建立约谈和负面清单机制,警示乃至驱除服务不规范、环评质量差等状况频出的“路障”。按照上海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在沪从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日常检查细则》和《上海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年度检查细则》,区环保局配合市环保局加强对环评单位监管,重点放在环评文件质量和服务规范性上。对于典型问题一再出现、影响审批效率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建立约谈机制;对于约谈后仍重复出现问题或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建立负面清单机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开,在整改期内不再受理其编制的环评文件。 三是稳步扩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培育健康的技术服务市场,为科学管理建设“路灯”。区环保局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依托专业第三方机构为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效帮助,已经稳步开展了环评技术评估、排污许可核发、污染源核查等工作。此外,不少镇(园区)采取了委托第三方实施环境检查、核验的工作模式推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甚至建立了第三方辅助区域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环评单位作为专业的“外脑”,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架起有效的沟通桥梁,为监督管理发挥有益的辅助作用。 通过抓住环评单位这个关键点,树路标、清路障、建路灯,不仅提高了环评文件质量,加快了行政审批速度,而且为企业宣讲培训了环保知识,规范和净化了环保技术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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