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警方连续查获两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2018-1-24 9:00:00发布69次查看
春节临近,青浦警方加强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近日,青浦警方根据线索,在白鹤镇赵屯社区和华新镇连续查获两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共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40余箱。
1月17日下午,公安青浦分局赵屯派出所民警会同消防支队,在白鹤镇万狮村一出租屋内,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125箱。当场将房屋所有人管某传唤至赵屯派出所接受调查。1月18日,在江苏昆山警方协助下,青浦警方在花桥镇抓获该批烟花爆竹货主陈某。经初步审查,陈某租借万狮村农宅用于存放烟花爆竹,并准备于春节期间销售盈利。管某在明知陈某租房屋是为了存储烟花爆竹,仍旧将房屋租给陈某,并收取了多月房租。目前,陈某和管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月18日,华新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新益路某杂货店抓获违法嫌疑人迮某,并在其经营的杂货店及居住地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5箱。目前,迮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青浦警方表示,将继续保持严管态势,大力开展节前烟花爆竹管控等安全排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市民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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