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2017年度地方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沪财企〔2018〕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虹口区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凡税务登记在本区的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都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区财政局上报2017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由区财政局负责汇总审核并上报市财政局。
二、编报流程
请登陆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下载中心—财务会计—本市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及参数(下载链接)—页面内容如下:一、工作流程;二、编报说明;三、相关政策文件(含本次报送工作的文件依据);四、区县财政咨询联系方式;五、报表软件及参数下载。
请你司下载国有类的报表软件(含参数)、及相关编制说明。
(特别提示:1、如果遇到点击下载链接无法下载的情况,一般是浏览器设置的问题,可鼠标右击下载链接,点击另存为解决。若在下载过程中有病毒提示,则为杀毒软件敏感性设置问题,可暂时将杀毒软件关闭,待软件下载安装完成后再开启即可。
2、在安装软件时,可一直点击“下一步”,若你司使用的操作软件是win7及以上版本,可能会遇到在任务参数安装过程中对话框卡死的情况,这时直接点击键盘“确定”键即可。)
三、报送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即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
四、报送要求
报表电子数据(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电子数据名称格式:本单位名称.jio 】
五、报送方式
报表电子数据可通过网络直接发送至 hkqynb@hkq.gov.cn
(数据必须使用“上海市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制作并通过全审)
六、填报咨询
1、决算报表填报咨询电话: 25658145,25658159
2、软件使用技术咨询电话:54679568—13095、13123(服务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00-4:30)
七、特别说明
1、若你司税务关系已不在虹口,或因企业性质变化已不含国有成分,请联系区财政局报备(联系电话:25658145);
2、按相关文件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集团母公司应将所有隶属的子(孙)公司全级次上报,不得遗漏,不得瞒报。集团母公司除编制本级会计报表外,还应当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3、单位的注册资本中既有国有成分又有集体成分,则你单位属于国有性质单位,需要报送国有报表;
国有性质的单位不得填报集体性质单位的报表,一经发现将被退回重报;
4、所有报表金额单位均为“元”;
5、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第4行”的“其他”项,除“同一控制人下因合并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或清产核资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外,不得填写金额;
“第12、25、31行”的“其他”项(包括本年与上年)有金额,必须填写说明。但不得因“所得税清算”情况在前述“其他”项中填入金额,只能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请注意,由于决算报表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故凡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均应按调整后的金额作为各报表的期初金额);
6、“国有资本变动情况表”中“第二项第九小项:企业按规定上缴的利润“,特指直接上缴给国资委的利润,不是上缴给集团的利润;
7、“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中“第十九项:国有资本收益”只能由集团母公司本部填列;
8、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必须按规定完整填写“上市公司国有股情况表”,若是集团,则由母公司在集团合并表,以及集团本部表中完整填写。
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