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宝山区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已组织开展了2次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55户,涉及员工10741人(其中农民工7766人),其中发现欠薪单位16户,拖欠434名劳动者工资221.01万元(其中农民工319人,金额158.17万元),已追缴拖欠163名农民工工资96.46万元,专项行动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 一是注重把握重点,明确责任目标。根据国家和市里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区确定本次专项检查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工作目标是: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及人数明显下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注重分步实施,成立检查小组。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分为二个阶段进行:一是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春节前)。宝山区专门召开了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区人社局专门牵头召集区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并成立了由区人社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组。 三是注重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门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排摸活动,初步排查全区共有20余户用人单位可能存在欠薪隐患,涉及金额600余万元。区建交委专门组织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动员大会,组织全区各工程建设单位、总包、分包单位开展排摸自查,并对存在用工管理隐患的企业先后开展13次约谈,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区国资委、区水务局等组织国资系统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自查、排查,确保国资系统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区总工会、区司法局等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积极行动,加强协作,共同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四是注重预防为主,落实相关机制。区人社局注重结合专项检查工作,不断健全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认真抓好“群体性劳资纠纷周排摸报告”、“欠薪执行情况预警”、分类监管和“拟关、停、迁企业周排摸报告”等工作制度的落实,按照要求上报各类报表,严格执行劳动监察24小时值班制度;不断加强与各街镇(园区)及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群体性突发劳资纠纷案件,做到在第一时间到场进行有效处置,及时化解和清除不稳定因素,促进本区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我区结合开展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继续深入推进并抓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坚持做到“宣传到位、排摸到位、维权到位、惩戒到位、应急到位”,并注重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欠薪查实企业进行重点跟踪监察,以确保欠薪企业年前及时发放拖欠的工资,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