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努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1月8日,洞泾镇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
会上,砖桥居民区、长欣居民区、新欣居民区、海欣居民区、环卫公司、资产公司、机关行政等党支部的书记进行了现场述职,他们回顾了一年来落实党建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总结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与下一步工作打算,从多个方面进行自我剖析和述职。
党委副书记张红秋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摆正党建和行政工作关系,坚持党建引领行政工作,融入重点工作,服务全局工作,共同努力将洞泾的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党委书记张斌对参加现场述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一一点评,并指出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抓基层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三点不足:一是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制度执行规范力度不够;三是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张书记对如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履行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职责,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在学习中提高政治水平和政策水平;二是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引领发展、凝聚人心、组织保障”12个字;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多学习制度规则充实自己,多学习反面案例引以为戒。
会议由洞泾镇党委副书记张红秋主持。洞泾镇党委书记张斌等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镇纪委委员、居民区、居委会筹备组、镇属企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机关党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