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11家司法所分两批被市司法局确认为“上海市标准化司法所”。
目前,全区司法所进行了全新改造,统一标准名称、标牌标识、窗口办公用房设置,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窗口,配备较为完善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展现我区基层司法行政新形象。
此外,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等各项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统一设计印发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相关台账资料,使司法所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区司法局不断夯实基层司法所队伍,每年定期组织各级各类业务和综合培训,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司法所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