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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12分,可能还要刑拘6个月,这罐啤酒代价大了

2019-1-27 5:54:37发布82次查看

  现在虽然大多市民已养成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但依然有人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昨晚,崇明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查酒驾行动,就当场查处了一起醉酒驾驶的危险行为。
“您好,请出示您的两证!”
“请您打开汽车后备箱,我们需要检查一下有无危险物品!”
1月24日晚上8点,崇明交警支队等部门,在利民路、西门路口设卡检查。交警部门设立隔离通道,有序引导车辆依次接受检查。驾驶员需提交有效证件,通过酒精检测仪吹气检查,并打开后备箱接受危险品检查后方可通行。
半小时后,一辆红色外牌小轿车从远处驶来,车窗摇下后,司机一身酒气,交警当即要求其熄火接受检查。面对询问,驾驶员很快就承认了刚喝过酒,但坚称只喝了一罐啤酒。
驾驶员:“高兴呀,今晚,和朋友一起喝酒。酒桌上朋友劝酒,就喝了一罐啤酒。”
记者:“你自己感觉危险吗?”
驾驶员:“真的很危险,以后再也不这样了。”
随后,交警对其进行酒精浓度测试,结果很快证明了这名驾驶员的饮酒量远远不止他自己所说。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6mg/100ml,随后警方将其带至相关机构验血。如果确定为醉酒驾驶,付某将被处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以及罚款等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队龚佳杰警官表示:“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过高,视野就会受到影响而缩小。同时,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较平时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注意: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为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们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好习惯,既安全自己,又安全他人。
据悉,春节假期,区公安部门将加强各类路面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毒驾,以及随车携带非法烟花爆竹、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确保人民群众过个平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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