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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试点欠薪案件“抄告制” 制约用人单位逃避义务

2019-1-21 4:20:32发布48次查看
  据《劳动报》报道,“老赖”欠薪,注销公司就能金蝉脱壳?记者昨日从市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目前申城已在多区试点“劳动监察案件抄告”机制,借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制约用人单位随意变更、注销主体,逃避法定义务。
  日前,静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就处理了一起欠薪案件。一法定代表人田某经营的两家公司拖欠60名员工2017年7月至10月150多万元,在静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处理的基础上,企业仍不履行支付责任,分析企业财产情况后,静安区劳动监察大队与区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联席磋商机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在法院对田某实施司法拘留一周后,其所在单位全额兑现了所欠工资款。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起案件中,静安区劳动监察部门尝试实行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抄告”机制,即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经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关义务主体尚未履行工资支付等法定义务的情形,大队及时将相关执法信息抄告企业注册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从而借力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制约用人单位随意变更、注销主体,逃避法定义务。
  记者从市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申城已经在徐汇、静安等多区试点欠薪案件“抄告制”,对违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示,并对企业实施监控,对可能发生的变更、注销申请“不予批准或暂缓批准”。这就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局面,倒逼涉事企业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责任。
  市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如何打击恶意欠薪,保障支付一直是劳动者最为关注的问题。职工合法权益不容侵犯,但在实际中,一些用人单位善于在劳动用工方面动歪脑筋,只图维护自身利益,而不顾劳动者的权益。劳动保障监察作为职工的维权防线,往往也会遇到很多困境。为此,各区劳动监察部门也在进行积极尝试,而“劳动监察案件抄告”机制,就是把事中事后监管的“天网”越织越密,真正做到让失信主体“一朝失信,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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