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征地财物补偿最新标准开始执行
2019-1-17 11:12:02发布47次查看
据《青年报》报道: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浦东新区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补充)》,该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浦东新的补充标准是对《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中未涉及相关财物内容的补充。本次调整,是继《浦东新区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3补充)》后又一次调整,它将为进一步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新的补充标准中征地财物种类不断增加,纳入其中的财物共计124项,相比《2013补充》新增57项,其中农村附属设施水电类新增4项、农田设施类9项、四旁植树类新增37项、其他类新增7项。
征地财物规格也逐步细化。以《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为依据,结合浦东实际情况,浦东新的补充标准对部分财物规格进行精细化分类。以驳岸为例,目前市标中河道驳岸共2种规格,补偿标准分别为有桩5540元/米,无桩3922元/米。考虑到浦东新农村建设和街镇河道整治中采用砼驳岸较多的情况,浦东新的补充标准在市标基础上补充了3项规格不同的驳岸,分别是砼驳岸(打桩)1905元/米、砖驳岸(打桩)1950元/米和砼预制板驳岸1833元/米。规格的细化,既减少了自由裁量带来的廉政隐患,又切实保障了相关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