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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终于定了 跟每个金山人都有关

2019-1-10 18:12:31发布56次查看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金山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金府办发〔2018〕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金山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工作目标
  按照“建体系、整区域、提能力、重实效”的路径,基本建成全区推进、标准完善、能力充分、运行精细、实效彰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管理体系;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具体目标如下:
  (一)分类投放
  至2019年底前实现居民家庭“一严禁、两分类、一鼓励”(严禁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日常干湿两分类,鼓励资源回收)的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区各街镇(金山工业区)60%以上的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达标(即实现“有分类设备、有宣传告知、有物流去向、有统计台账、有分类实效”)。至2020年底前,9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
  (二)分类收运
  1.配置分类运输装备。至2018年底,完成我区所有湿垃圾专用运输车辆色彩喷涂。2019年完成湿垃圾专用运输车辆累计配置20辆,2020年完成累计配置30辆。
  2.改造分类中转站。至2019年底,完成我区8个中转站湿垃圾专用箱体(每个中转站至少设一个湿垃圾专用箱体)改造,湿垃圾产生量大的镇适当增加箱体。至2019年底,全面完成各中转站地磅计量改造工程。
  3.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场布局。2018-2020年,两网融合每年累计完成66个、165个、264个回收点。至2020年底,完成区级回收场建设并且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分别建成一个两网融合回收站。
  (三)分类处置
  切实完善本区分类处置设施体系,金山区固废综合利用工程(以下简称“湿垃圾末端处置设施”)、金山永久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改扩建(一期、二期)工程(以下简称“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金山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均于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5个大件垃圾处置场项目建设。
  主要任务
  ■加强分类垃圾源头把控
  1.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居住小区、农村地区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责任人按照《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相关条款确定。
  居住小区根据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干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适时推进定时定点投放。居住区要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详见附件1)
  农村地区:全面推开我区124个行政村垃圾分类工作。以家庭为单位,设置干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相应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容器。每个行政村应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收集点)。(详见附件2)
  单位:办公和经营场所应该设置有害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还应设置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详见附件3)
  2.继续推进单位强制分类。坚持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率先实施,推行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一是着力推进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将垃圾分类纳入党政机关年度考核、节能减排考核、文明机关创建等工作内容,发挥党政机关对全区其他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在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普遍告知的基础上,加强对分类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情况的检查,同时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工作的常态化。
  3.强化强制分类执法保障。根据《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区房管局配合区绿化市容局做好对本区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本区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巡查执法,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4.深化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深化“互联网+”模式的应用,提高绿色账户参与的便捷度和绿色积分吸引力,完善绿色账户积分点规划布点,建立“定时、定点、定员”绿色账户服务制度,提高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服务水平。强化绿色账户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考评,考评结果每月向各属地政府通报。建立绿色账户积分与垃圾分类成效比对机制,确保绿色账户激励机制促进分类减量实效提升。同时,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明确并建立垃圾分类运输渠道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居住小区及单位零星产生的有害垃圾(不含工业垃圾)由各属地环卫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进行分类收运,于每月5日定时收运一次,或预约收运时间。各属地环卫收运企业可转运至区级有害垃圾中转场。
  可回收物收运体系。有两网回收网点的,由两网回收企业定时回收。无网点的,由各属地环卫收运企业定时转运至镇级两网融合中转站或直接运输至区级场。
  湿垃圾收运体系。由环卫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滴漏、遗撒和恶臭。湿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除山阳镇、金山卫镇、石化街道直接运输至金山区固废综合利用工程(即湿垃圾末端处置项目)以外,其余各镇(金山工业区)运输至各中转站,再由湿垃圾专用运输车辆转运至湿垃圾末端处置项目。
  干垃圾收运体系。由环卫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箱房、小压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除山阳镇、金山卫镇、石化街道直接运输至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以外,其余各镇(金山工业区)运输至各中转站,再由干垃圾专用箱体的车辆运输至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作无害化处置。
  环卫收运企业应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区绿化市容局要加强监督考核,将各类生活垃圾分类驳运、收运规范执行情况,纳入相关企业的考核及评议制度,对发生混装混运的环卫收运企业予以严肃查处。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完善湿垃圾中转系统,增加湿垃圾收运设施配置,明确专用车辆、收运线路、人员配置,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建设低价值回收物转运系统,各属地政府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推进湿垃圾末端处置设施项目建设,新建一处处置能力250吨/日的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扩容,将800吨/天处置能力提升至1000吨/天,新建一条500吨/天的焚烧处理设施。推进金山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建设,以及日处理200吨炉渣的综合利用设施。推进沙发床垫等大件垃圾粉碎处置场所的建设,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
  ■加快推进“两网融合”
  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促进环卫垃圾箱房、小压站复合再生资源回收功能。推动居住小区设置规范的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收储点。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强制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推行再生资源回收人员、生活垃圾分拣人员“一岗双职”,逐步实现“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衡器、统一服装、统一服务规范”管理。优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局,坚决查处违规违法站(点),形成“一镇(金山工业区)一点”,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模式。(详见附件4)
  保障措施
  ■齐抓共管,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减联办”)负责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职能,建立工作例会、情况通报等制度,协调推进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制定节能减排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专项支持政策,对率先实现整区域年度达标目标的镇(金山工业区),给予扶持政策,对持续达到年度目标给予持续性鼓励;进一步深化研究促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公共政策,推动政策支撑体系完善。研究居民日常生活中所产生低价值再生资源(废塑料、废纸、利乐包、废木料等)回收的补贴政策,补贴对象为经过区经委、区绿化市容局备案,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工作的第三方运营企业。研究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经费政府补贴机制,补贴对象为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第三方运营企业。
  区财政局负责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促进源头减量项目的资金配套落实。
  其他垃圾分类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编制方案、制定标准、监督检查等工作;各配合单位负责加强业务指导与执法保障;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加强对垃圾收运处全过程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保障设施设备建设和日常运营费用
  1.落实设施设备建设经费。2019年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辖区内垃圾分类所需硬件设施经费由区级财政予以补助。区财政在项目启动时预拨60%;验收合格后,拨付40%。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下拨余款;对结果不合格者且情节严重的,责令各街镇(金山工业区)退回预拨经费。区级再生资源集散场由区绿化市容局负责实施,党政机关食堂餐厨垃圾处置由区机管局负责实施,经费均由区财政安排。(详见附件5)
  2.落实日常运营费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落实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的日常运营费用,包括从事分类工作的保洁员和志愿者工作补贴的投入及湿垃圾专项收集、运输、处置及机具的维修和燃料等资金投入。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将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的日常运营费用列入各自的财政预算,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营保障任务的落实。(详见附件6)
  ■“两网融合”运行工作补贴
  “两网融合”工作是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落实垃圾减量的工作实践,是一项具有社会性和公益性的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8〕20号)文件精神,形成居民自主交投、区域属地收集、环卫企业运输托底、统一归口计量、企业规模销售、市场规范处置的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新格局,建成全区“点站场”体系完整、运行顺畅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完善机制,制订分类奖惩政策
  按照“计划管理、超量奖励、资源回收挂钩”原则,安排奖励。
  由区分减联办牵头,根据各街镇(金山工业区)户数(户数以上年度年鉴基数为准)制订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减量计划(详见附件7),并组织实施对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工作实效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考核经费奖补的重要依据。奖补方式如下:
  湿垃圾占比达到生活垃圾量25%、可回收物比例在10%以上,且湿垃圾自行处置的,镇级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优惠60%(湿垃圾未自行处置的优惠40%);
  湿垃圾、可回收物比例合计达到35%,且湿垃圾自行处置的,镇级垃圾焚烧处置费优惠50%(湿垃圾未自行处置的优惠30%);
  湿垃圾、可回收物比例合计在35%以下,其中有一项达到指标,且湿垃圾自行处置的,镇级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优惠30%(湿垃圾未自行处置的优惠20%);
  未完成垃圾减量指标的不享受优惠,超出部分加倍收取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价格依据区市容环卫所与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项目签订的合同为准。
  ■加强互动,提升垃圾分类意识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互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宣传、集中活动、科普培训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制度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市民群众实际参与垃圾分类。
  继续利用公益性宣传、社会性宣传渠道,复合应用新媒体、传统媒体和社区阵地等,通过投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开展垃圾分类小游戏等,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策划垃圾分类互动性活动,如“垃圾去哪儿了”等公众体验活动、校园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等。广泛推行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重点深入开展中小学垃圾分类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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