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只是个小动作,却关系着他人的人身安全,倘若一时不慎,极易引起事故……
不当操作引发事故
2019年1月2日下午15时许,奉贤公安分局奉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奉城一居委东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现场见到一名妇女倒在马路中央,脚已受伤无法行动,电瓶车也倒在一旁。
经了解,伤者余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时,路边停放的一辆白色轿车车门突然打开,余女士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连人带车撞倒在地了。
送医后经诊断,伤者脚裸骨折
所幸车速较慢,伤者并没有失去神智,民警立即联系120救护,送往医院救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此事故中,轿车一方被认定为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方宋先生坦言,自己开车门时比较随意,没有观察道路环境,光想着停车办事,未注意反光镜,以致造成事故。
警方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停车与下车的过程中应提前观察车辆周边状况,要注意将车停在安全地带,开车门时,要先观察后视镜,确保周围环境安全,才可开门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