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长宁区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试点一年,这项制度让更多的长宁老人受益啦!
试点一年惠及百姓有成效
记者从长宁区医保办了解到,1-11月份,全区10家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共受理长护险申请10656人;4家评估机构在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支持配合下,确认评估9066人,上门评估8276人,结算评估费用153.98万元;6家居家护理站服务人数4414人,服务总人次20.5万,结算护理费用2237.19万元;34家养老机构服务总人数3922人,结算护理费用2812.39万元。
为保障长护险试点工作在长宁区的顺利推进,推动区内的护理服务机构纳入定点长护险机构,满足长护险的服务需求,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申请纳保的长护险服务机构,予以下发联网补贴,1-11月份已对39家护理服务机构,下发联网补贴费用共169万元。
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长宁区制定了《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长护险试点工作小组围绕总体目标深入各相关部门,多次实地走访10家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6家护理站、4家评估机构和部分养老机构,听取建议、征询意见,对收集到的问题及时调查确认、查找原因,做到即知即改,不断完善并优化受理环节、评估环节和服务环节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23家长护险服务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通过精准监管,做到集社会监管、专业监督为一体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真正使老人有获得感,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合作共赢。
勇于探索自主创新为民办实事
区医保办建章立制,规范长护险运作。遵循长护险“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与区卫计委、区民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努力寻找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之间的平衡点。在评估环节,制定了《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评估合作备忘录》,作为评估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之间进行合作的依据;在服务环节,制定了《长宁区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等级7级服务试点实施办法(试行)》,补充完善长护险评估等级7级的服务体系;在教育环节,对长宁区800余名长护险服务人员举办了继续教育培训,完善并建立了服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制,保障长护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一年的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两轮驱动、三驾马车”协同创新的“长宁模式”。“两轮驱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制度”与“第三方机构”双轮驱动;“三驾马车”:评估体系、服务体系、监管和质量保障体系同步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护供给侧改革”和“第三方共享交换机制探索”为抓手,推动长宁长护险的体系建设和改革探索。
为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实现并充分发挥第三方的协调作用,2018年长宁区自主独创成立了长护险第三方服务机构—上海复宁长期照护评估指导中心,拟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在长护险的机构管理、质量管理、评估仲裁和资源整合等方面,依托信息融合平台,对机构、人员和服务进行全方位精准监管。
据介绍,2019年,长宁区将加强资源整合和服务监管,依托“第三方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各参与主体的共享交换机制,提高现有长护险体系的工作效率。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中心、护理机构和养老机构的信息融合与平台合作新模式。
完善长宁区长护险长宁模式,逐步理顺长护险申请、评估、服务等各环节链,与区卫计委、区民政等部门,在长护险信息系统建设、配套协同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深入实践,不断深化和拓展长宁区长护险的工作模式与内涵。继续推进与完善长宁区长护险7级的服务体系与模式,持续推进对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机制,形成具有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流程与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