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开展学校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活动
2018-12-19 0:00:00发布80次查看
徐汇区学校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验收活动于日前完成。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是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也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之一。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切实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17年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以下简称《意见》)。依据《意见》要求,市语委、市教委于同年启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活动,要求各区于2018年底前,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完成对各类学校的达标验收工作。根据要求,区教育局、区语委办研究制定了《徐汇区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的实施方案》,并将相关语言文字工作要求纳入2018年徐汇区学校办学绩效评估方案之中。
一年多来,对照《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全区各所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了自查活动,根据“三纳入一渗透”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本校(园)语言文字工作。区语委办分别于今年5月、12月先后组织专家评审组采用集中汇报交流、查阅工作资料的形式分别开展了幼儿园和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共计组织9个专场验收活动。专家们在肯定各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同时,从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学生口语应用能力的培养、注重语言文字类课程建设、运用新媒体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就各校怎样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专家们也给支了招,希望各学校能在“融合”二字上狠下功夫:语言文字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要将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融入到教育教学等常规工作、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结合“一校一品”办学特色的建设,以“中华经典诵读行动”“书香校园建设”等活动为载体,丰富工作的抓手和渠道,切实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发挥好学校的基础和示范辐射作用,为培养学生“一种能力两种意识”的终极目标而努力。(“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责编:郑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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