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上海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18-12-13 0:00:00发布80次查看
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本市共报告法定管理的甲乙丙类传染病7659例,死亡11人。
其中,无甲类传染病报告。
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2种2207例,死亡11人;无人感染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梅毒、肺结核、淋病、猩红热、病毒性肝炎,占本月总疫情的95.56%。11例死亡病例分别为艾滋病(6例)和肺结核(5例)。
丙类传染病共报告6种5452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25%。
附件:2018年10月上海市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数统计表
2018年10月上海市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数统计表
病名
本市居民
外来人口
合计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603
604
2207
鼠疫
0
0
0
霍乱
0
0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0
艾滋病
57
22
79
病毒性肝炎
118
21
139
其中:(1)甲肝
22
1
23
(2)乙肝
20
10
30
(3)丙肝
3
1
4
(4)丁肝
0
0
0
(5)戊肝
37
4
41
(6)肝炎(未分型)
36
5
41
脊髓灰质炎
0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0
麻疹
0
1
1
流行性出血热
0
0
0
狂犬病
0
0
0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0
登革热
1
0
1
炭疽
0
0
0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5
1
6
肺结核
301
193
494
伤寒和副伤寒
0
0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0
0
0
百日咳
3
3
6
白喉
0
0
0
新生儿破伤风
0
0
0
猩红热
142
37
179
布鲁氏菌病
1
0
1
淋病
179
126
305
梅毒
793
199
992
钩端螺旋体病
0
0
0
血吸虫病
0
0
0
疟疾
3
1
4
人感染H7N9禽流感
0
0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4005
1447
5452
流行性感冒
34
3
37
流行性腮腺炎
161
33
194
风疹
0
1
1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3
0
3
麻风病
0
0
0
斑疹伤寒
0
0
0
黑热病
0
0
0
包虫病
0
0
0
丝虫病
0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332
84
416
手足口病
3475
1326
4801
甲乙丙类总计
5608
2051
7659
2018年11月份防病重点提示:
十一月,气温下降。市民应重点防控流感、水痘和感染性腹泻。
1.预防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流感患者在家或外出时佩戴口罩,以免传染他人。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在流感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学校、幼儿园应注意校舍室内保持空气流通;培养幼托儿童、小学生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幼托机构加强晨检,及时发现和隔离病人;使用玩具、食具、毛巾、便器和厕所做好定期消毒。慢性疾病患者、老年人、体弱者等可考虑应用流感疫苗进行免疫预防。如出现流感样症状者,应及时就诊治疗和休息。
2.水痘是一种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见于儿童,冬春季高发,容易在集体机构引起暴发。水痘患者自出疹前1-2天到疱疹干燥结痂均有传染性。病毒可通过水痘患者咳嗽或打喷嚏在空气中传播,也可通过接触水痘患者的水疱传染。因此,感染水痘后必须隔离至所有疱疹干燥结痂。带状疱疹患者可传染无免疫力的接触者,使之感染水痘。水痘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水痘患者的家庭易感成员中每10个人中有9个人可能会被传染。如确诊为水痘,应立即进行居家隔离至所有疱疹干燥结痂(一般不少于出疹后14天),并同时报告学校。保持患儿居室通风,剪短患儿的指甲,保持双手清洁,以免抓破疱疹,引起皮肤感染。患儿的衣物、被子、用具等应用紫外线照射、曝晒、煮沸等方法进行消毒。接种水痘疫苗是公认的预防水痘最为经济有效的方法。多数人接种水痘疫苗后不会感染水痘,即使感染水痘,其症状也较为轻微,出疹较少,发烧的可能性较小,并且恢复更快。家长可以带1岁以上的宝宝至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水痘疫苗,推荐在12-18月龄接种第1剂,4周岁接种第2剂。201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居住在上海的宝宝可免费接种水痘疫苗。
3.预防感染性腹泻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正确洗手,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注意饮食饮水卫生,食物充分加热,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在外就餐时尽量不吃生冷、半生的海产品和水产品等;要规范处理呕吐物和排泄物,使用吸水性较强的纸巾,消除患者的呕吐物和排泄物,并使用家用漂白粉或含氯消毒剂,对污染的地面和物件表面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时要佩戴手套和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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