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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接下来的日子,请勿在松江林区内做这些事

2018-12-13 15:32:34发布58次查看
  市民朋友:
松江区“九峰十二山”是上海地区唯一的自然山林资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为我区森林防火重点期,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松江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市民朋友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林区不用火。
防火重点期内,特别在冬至清明期间,不得在林区内上坟烧锡箔、冥币、纸钱、纸扎等易燃品,严禁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内实施乱埋乱葬等违法行为。如现场发现后拒绝劝阻,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发现森林火灾、上坟烧纸或野外用火,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57655003(佘山地区),57761032(小昆山)。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严防森林火灾,保护好山林资源,为维护美丽森林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上海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松江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上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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