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8-12-10 9:08:00发布78次查看
日前,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青浦区2018 年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着力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 年今冬 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办、 市消安委办的相关文件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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