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新闻晨报刊登《违法!有人竟在苏州河张网捞鱼半小时内捞起好几斤》报道后,引起市河长办高度重视。昨天,市河长办组织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等开展行动,在苏州河沿线联合执法,检查苏州河“私捕”情况,以杜绝本市公共河道“私捕”现象。
“私捕”得到有效遏制
早晨8点过后,10余名执法人员乘坐执法船从长寿路桥出发,向苏州河上游行进。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放过任何疑点并逐一排查,执法船一直行进至真北路桥,总共2个半小时长达20多公里来回巡查,未发现有人“私捕”。
“从巡查来看,由于多部门多次联合行动,苏州河等公共河道‘私捕’情况已经得到有效遏制,‘私捕’人员和‘私捕’次数都明显减少。”相关执法人员指出,虽然成效显著,为防止“私捕”回潮,执法力度只能加强不能放松。
据悉,一段时间以来,申城公共河道“私捕”比较严重。某区渔政管理检查站告诉记者,“私捕”人员一般用地笼捕虾,用丝网捕鱼。更有甚者,有的“私捕”人员不但在河岸捕捞,还驾船撒网捕捞。不久前,该站执法人员在晚上驾船巡查时,发现有人驾船用地笼捕捞河虾,等到执法人员查处时,船上非法捕捞的河虾已经有六七斤之多。
继续加大整治力度
市河长办透露,今年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河道捕鱼监管与处置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区人民政府为辖区河道捕鱼监管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牵头组织相关工作,各级河长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农业、城管、水务、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各区、街镇河长办为辖区河道捕鱼监管工作协调部门。
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和工作原则,本市水务、城管部门一方面依托河长制等工作平台加大市级层面联合巡查、专项整治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河长制平台积极推动相关区开展捕鱼联合整治行动,强化属地监管。截至目前,本市各级相关部门已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0余次,共清理违法渔具百余件。下一步,本市还将继续加大捕鱼整治力度,力求形成常态长效,切实维护河道水环境、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