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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初期 上海市松江县的文明创建

2018-12-6 10:51:52发布48次查看

1981年3月至1983年3月,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风起云涌。据统计,到1983年3月,上海郊区的“文明村”建设数量达到1367个。而松江县是当时上海郊区10个县中的“佼佼者”,“文明村”建设数量达到347个。松江县“文明村”建设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把“文明村”“文明家庭”结合起来进行创建。创建更多的“文明村”“文明家庭”,是当年松江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也是早期松江县文明创建的主要经验。
  一、探索构建“文明创建协同机制”
  松江县最早提出“文明村”的概念,是在1981年3月12日,上海市松江县团委主办的《松江团的情况》第2期刊登《“文明村”里新事多》一文。该文用4个生动的小故事诠释“文明村”主题,写的是被誉为“文明村”的松江县大港公社西油村,紧随时代列车开启了“文明村”建设的征程。之后,作者钱明光、孙雷又做了修改和篇幅压缩,将文章题目改为《夜访“文明村”》,在当年第7期《上海团讯》上发表。《上海团讯》是上海团市委主办的刊物,当时的主编是刘云耕。从此,团市委青农部积极推动郊县团组织开始“文明村”建设的试点。1981年6月16日,上海团市委青农部在奉贤县新寺公社南宅大队召开建设“文明村”现场会,要求各县、公社团委在党委领导下,积极争取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每个公社抓好一个试点,以点带面建设“文明村”。随后,松江团县委在仓桥公社里浜生产队召开了全县的“文明村”现场会加以推广,并涌现了五里塘公社、张泽公社的党、团组织,在结合落实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认真抓好“文明村”等建设上的一批典型。至1981年底,松江县的“文明村”建设数量达56个,在郊县处于领先地位。
  1982年3月,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在全国轰轰烈烈展开。3月13日,上海团市委、上海市农委在松江县召开“文明村”现场会。会上,当时主持松江县委工作的季永洲副书记(县委书记杜述古借在市委工作组),代表县委汇报了松江县“文明村”建设的情况。时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的陈昊苏、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陈沂都参加了这次现场会,从而使得这个会议实际上成了上海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团市委、市妇联、市青少年教育办、市爱卫办等部门联合,落实《关于在上海市郊区建设“文明村”的倡议》的动员会、部署会。其实在该现场会前后,松江县委已经在全县范围内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深入动员和部署。3月5日至31日,松江县委分3批轮训全县2713个生产队的队长。参加轮训的公社、大队主要干部和生产队长合计达3774人。每一期轮训班,季永洲都要去对学员们讲话,指出建设“文明村”要作为生产队长的主要工作之一。而此时松江县“文明村”建设的数量已增至87个。
  下一阶段“文明村”建设如何深入?时兼县委宣传部长的季永洲副书记,主张由县委宣传部来牵头,各个部门联合起来。1982年7月,中共松江县委宣传部、松江县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共青团松江县委员会、松江县妇女联合会、松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联合向上级报送《关于开展建设“文明村”活动的情况报告》。该报告中有这样两段:“‘文明村’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关系到宣传、文化、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爱卫会等许多部门的工作,光靠一个部门单枪匹马去抓,势单力薄,活动难以深入。”“今年以来,县委还确定县委宣传部牵头,团县委、县妇联、县青教办、县爱卫会办、县计划生育办等部门配合,职责分明、定期研究,协同作战。”此时,松江县“文明村”建设的数量增至116个。松江县首先开始实践的“文明村”建设协同体制,得到了上海市领导部门的肯定。8月23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党组等6部门批转了松江县5部门的报告,肯定了松江县的“文明创建协同体制”,向全郊区推广。在8月28日的上海市农口“五讲四美”经验交流会上和其他的场合,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陈沂也多次肯定松江县的“文明创建协同体制”。在8月28日的会议上,松江县仓桥公社党委书记陈炳荣作发言,既总结了该公社成片区创建28个“文明村”的经验,又提供在一个公社范围内贯彻“文明创建协同体制”的范例。松江县仓桥公社等典型对下一步的上海郊区“文明村”建设起到了引领作用。
  早期松江县的“文明创建协同体制”,具有探索性的意义。松江经验为上级决策提供了参考性的经验。相隔半年,198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1996年10月,落实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而第29条要求:“为加强协调,中央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建立相应的机构。”从此形成了“文明委领导下的文明办”工作体制。
  二、多渠道、多形式创建更多“文明村”“文明家庭”
  1982年3月8日上海市农委宣传处等6部门发出《关于在上海市郊区建设“文明村”的倡议》,把“文明村”“文明家庭”两个概念相融合起来。《倡议》指出:“文明村”是1个主概念,“文明村风、文明环境、文明家庭”是3个子概念,相互之间是从属关系。经过两个月的实践深化,松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根据新浜、泗联、车墩等11个公社人大代表视察“文明村”的书面汇报材料综合而成的总结材料中,提出了“创建更多的‘文明村’‘文明家庭’”的要求,将“文明村”和“文明家庭”并列起来,而不仅仅是从属关系,成为松江县文明创建的特色工作。
  根据散落在档案中的总结材料、汇报材料,以及当年的报刊杂志,可以看到当年松江县创建“文明村”“文明家庭”,有以下14个方面的实践:
  (一)大力倡导“婚事新办”。1981年初,松江县的5个公社的67对新婚夫妇在小红楼举办集体婚礼,10个郊县的团干部都赶来参加。上海《解放日报》予以报道,在上海郊区产生很大影响。在深入创建“文明村”“文明家庭”的进程中,仓桥公社几位团干部和团员的婚礼主动提出实行“四不”:不收见面礼、不收见面钱、不开镜箱、不办酒席,受到所在团组织的表彰。1982年,全县集体婚礼和新式婚礼达414对,少办酒席2万多桌。大操大办婚事的不良风气得到遏制。
  (二)上下齐动员,落实“计划生育”。松江县早期87个“文明村”,有多方面的标志。其中标志之一是“独生子女领证率达百分之百”。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布,要求党团员带头做到“一孩化”。1982年3月14日,《人民日报》刊登报道:党中央、国务院指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为此,松江县的团委、妇联、计划生育办做了大量细致有成效的工作。
  (三)办好生产队“幼托班”和生产大队“幼儿园”。县人大代表在视察过程中,还抽查了几个幼儿园和幼托班。在车墩公社南新大队中泾生产队幼托班,代表们看到阿姨每天为孩子们烧水、喂饭,夏天还为孩子们洗澡、洗尿布、洗衣裳;主动做有利于婴幼儿身心健康的事情;减轻了年轻父母的负担和后顾之忧。在塔汇公社金星大队幼儿园,代表们看到这里“睡有床和被,坐有椅和凳”,设备齐全玩具多;每个孩子都有“一碗、一杯、一条毛巾”;幼教老师耐心、热情,备课认真。前来视察的人大代表们纷纷称赞。1982年4月
  16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妇联主任关建,来到五里塘公社园中大队花园村生产队,不仅考察了该村的“文明村”建设,而且来到该村幼托班,问候孩子们和阿姨,并合影留念。
  (四)宅前宅后,整齐清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乡村建设发展迅速,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是农民在家庭的布置、柴草的堆放、劳动工具的放置,食用水和粪便的管理等方面,还没有一个好的习惯。“文明村”活动努力改变农村这种杂乱无章的现象。叶榭公社叶兴大队朱赵村等做到了“东西大楼一条线、高低树木一条线、家家洗衣台一条线、屋后粪缸一条线”的“四条线”,改变了过去“水泥场上多烂泥、屋前河边倒垃圾,枯枝乱柴随风吹,鸡鸭成群屎满地”的现象。仓桥公社周星大队里浜村曾有一只“邋遢井”,有人用,无人管。四周污水、淤泥、脏物搅在一起,臭气熏人。人们说:这口井的四周龌龊得脚踏不下,宁可穿套鞋,铺砖搭桥去洗东西。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后,生产队长、市新长征突击手张德方与团支书徐川云,带领青年先攻这只“邋遢井”,清理全部污水、污物、淤泥,开了一条50米长的出水沟。四周铺上一层厚厚的黄泥,“邋遢井”变成了“卫生井”。乡村环境面貌的改变带动了全体社员精神面貌的好转。
  (五)开办美育课堂,普及农村青年。“文明村”活动中,农村青年有许多“不美”现象:有的“男的起床不叠被,女的出工不梳头,衣裤摆放一团头”;有的“进屋脚开门,出屋骂山门”。针对这种情况,松江各级团组织为青年们开办“美育知识课”,把少先队中开展的“请、谢谢、对不起”六个字运用到青年农民中,动员他们自觉自律,搞好家务,美化家庭。青年们努力做到屋内天天整理,东西堆放井井有条。叶榭公社的青年社员,还养成了“收工后洗净工具,回家后刷清鞋子,上街归来擦亮车子(自行车)”的良好习惯。新浜、昆冈等公社,还办起“青年之家”,召开小型农民运动会,创作农民画,编写小剧目。那种认为“乡下狮子乡下调,家庭打扮搞不好”的想法,没有市场了。
  (六)修桥铺路,绿化美化。松江县五里塘公社有座太平桥,地处三个村的交界处。桥坡一直没人修整,好天人爬桥,雨天成断桥”。有社员感“叹:太平桥何时太平?文明村”活动中,三个村里“的青年主动组织起来,从200多米处挑土填桥坡,修好了这座“三不管”的太平桥。据1982年的不完全统计,松江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次修桥铺路活动。青年们在屋前屋后见缝插针大搞绿化,有的还种上葡萄、桃树、梨树、桔子树等果树。全县建成“果树村”30多个,共种果树19000多棵。两年间,松江县青年义务植树75万株。全县有“绿化管护队”卫生保洁队”700多个。“
  (七)支持农民建新房,规划农民新村。新浜、张泽等公社,积极规划农民新村,新楼房将“设计朝向一致、整齐划一”。在支持农民建新房、改善居住条件时,也会产生一些矛盾,需要做工作。张泽公社四村大队有一对老夫妻,四个儿子分别造起了楼房,而老夫妻反而无安身立足之处。“文明村”活动开展后,大儿子召集三兄弟商量后认为,他们过去不讲文明,现在要多尽孝心。接着,他们为老人造了新房。四个媳妇也转变了,争着服侍老人。做到“饭菜送到手,马桶有人倒,冬衣有人做,生日有蛋糕”。“四郎推母”变成了“四郎敬母”。
  (八)建立“包户关心小组”和“联系户制度”。在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文明村”中的“包户关心小组”对烈军属、五保户实行了“三包”,即包打扫卫生、包种自留田、包挑柴和米。松江全县建立了1200多个关心小组。在“文明村”里还建立党、团员联系户制度,联系对象张榜公布或者在社员大会上宣布。党团员对联系户政治上关心、生产上支持、生活上帮助、风气上传帮带,形成“一户带几户,共同树新风”的局面。
  (九)破除迷信、禁止赌博收到效果。在“文明村”活动强大的正面舆论宣传下,迷信、赌博等活动越来越少。松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汇总材料称“文明村”是“歪风吹不进,邪气不沾边”。前几年,有个算命的到张泽公社大庙大队算命,不少人去算命,有的人还借了钱去算命。1982年春,大庙大队开展了“文明村”建设,这个算命的又去该大队,社员们不但没有去算命,而且还用科学道理当场戳穿了算命的鬼把戏。
  (十)妇联组织深入调研,做好调解矛盾工作。1982年初,松江县妇联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弄清各家各户在家庭关系、教育子女、计划生育、勤俭节约、邻里团结等方面的情况。对各类情况的家庭登记造册,建立一本账,做到“经常关心、经常抓”,有的放矢做好全县4000多户关系不和睦家庭的转化、调解工作。上海市妇联的《妇女情况》总结了松江妇联该方面的经验,《解放日报》曾予以报道。松江县塔汇公社妇联还组织了一支有“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参加的宣传队,深入各大队巡回宣讲,并组织女社员观看《喜盈门》电影。
  (十一)尊敬老人,爱护子女。过去有的媳妇到婆家“一个月不响,二个月不让,三个月吵得叮当响”。现在“文明村”里媳妇孝敬公婆,媳妇争做家务的事到处可见。五里塘公社园中大队花园村女社员高介英到婆家后不久,曾经认为婆婆烧的菜淡,就把菜倒在猪食桶里,伤了婆婆的心。在村里亲戚、邻居的帮助下,小高主动向婆婆道歉,还买了滋补品送给婆婆,平时也主动争做家务事。她婆婆高兴地说:“‘文明村’活动让我媳妇变好了。”小辈们尊敬长辈,对年老社员都叫尊称。年轻社员之间也叫名字,不叫“绰号”了。张泽公社新华大队60岁以上的老年社员,其粮草款由子女承担,老人的劳动所得作为自己的“零用钱”。五里塘公社园中大队花园村青年张春华的爷爷年过八旬,站立困难,平时常躺在床上,可老人是个评弹迷。小张知道爷爷的心思后,用自己平时节省的50多元钱,给爷爷买了收音机,老人躺在床上也能听到评弹了。
  (十二)书报杂志进入农村家庭。松江全县先后办起300多个文学、写作、数学、农技、农机、兽医、电工、摄影、美术、文艺、裁缝、木工等培训班。张泽公社大庙大队等单位的青年自费订阅了《中国林业》《果树修剪》等书报杂志,学习热情高涨。张泽公社井凌桥大队青年队长储斌贤自费订阅了8种杂志,并从全国几十家报刊上摘录下有关农技知识的资料,用科学技术改造后进队。他任职2年,社员的分配翻了一番,大麦亩产实现800多斤。佘山公社种子场青年场长楼越麟刻苦自学大学的水稻栽培教材,理论联系实际,培育出“76选系”水稻新品种,为水稻良种的提纯复壮作出了贡献,光荣出席了“全国青年自学成才大会”。全县涌现出上千个“读书读报小组”,在上海市郊青年读报用报竞赛活动中,松江县参加考试的有18000人,一等奖获得者占全市总数的三分之一。
  (十三)弘扬“爱社胜过爱家”的先进事迹。车墩公社漯水渡大队宋家生产队的董绿仙,为了做好饲养员本职工作,6年来放弃结花的家庭副业,掼掉了一只“勾花针”(一年起码少收入150元),起早摸黑,全身心扑在集体养猪工作中。每到青料淡季时,她就去割青草、补充柴糠。她不仅自己割青草,还带了两个孩子一起割青草。6年来,生产队饲养场年年有盈余;她饲养的肉猪,4个月头重超过200斤。社员们称赞董绿仙一家是爱社胜过爱家的文明家庭。仓桥公社用心寻找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具体、形象、生动地进行新道德、新风尚教育。新业大队秀浜生产队的张红珍,23年如一日,照顾双目失明的公公,好饭好菜让公公吃,冬暖夏凉的向阳房间让公公住。新曹大队曹南浜村有3个青年,自发组织了一个理发小组,用工余时间为社员理发,不收钱、不收礼。逢到下雨天和节假日,还走村串户上门服务。1年多来为群众理发1000多人次。
  (十四)乡规民约,人人遵守。这是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有效措施。“文明村”里订立《青年文明守则》《文明家庭守则》《文明村青年卫生须知》等,让社员受到纪律的约束和相互间的监督,促使大家从日常生活小事做起,逐步养成讲文明的好习惯。五里塘公社园中大队团支部书记胡海寿花了几天时间,创作了《花园村文明行为三字经》,共48句144字。经花园村生产队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印发到每家每户。“乡邻间、和睦处,既敬老、又爱幼,待人诚、和气亲,讲朴素,衣着洁”,朗朗上口,易读易记。社员们纷纷说:文明公约是我们讨论通过的,我们就得自觉遵守。
  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即第二个中央农村一号文件),文中指出:“要通过制定乡规民约,开展建立文明村、文明家庭的活动。”1983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也强调:“通过制定乡规民约,开展建立文明村、文明家庭活动,改变村容村貌,增强村民团结、家庭和睦,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而关于建立文明村、文明家庭的活动的提法,在1982年5月松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总结材料中就有类似的表述。这说明松江县的文明创建活动方向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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