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浦每年都会涌现,很多好人好事和凡人善举,有人坚持十年,始终关心着高龄老人;有人虽已花甲,仍勇救落水幼童;有人关怀邻居,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人心系贫困乡,捐建图书馆……
他们都是我们身边的普通人,却因为善良而格外有人格魅力,他们向社会传递着满满的正能量。
现在
2018年度杨浦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开始啦
如果
你的身边有这样值得点赞的他(她),赶紧告诉我们吧!
评选
范围条件
本区在职和离退休的干部、职工、学生、社区居民、个体劳动者、外来务工者、高校师生、科研人员、驻区部队官兵,均属评选范围。近年来涌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好人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本次评选。
01
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02
在扎实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03
在创建文明城区、社区、行业、单位、校园以及文明小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04
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05
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06
在破除迷信、反对赌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07
充分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
08
支持、理解、参与市重大工程建设事迹突出的,特别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备和会展期间,事迹突出的;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评选
方法要求
01
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好人好事主体的所在单位通过各系统、各街道(镇)推荐,社会各界人士、区域内单位可直接向区文明办推荐。各级组织推荐时,均应征得同级党组织的同意。2018年度入选中国好人榜或荣获国家、市级相关荣誉称号的,将作为重要评选依据。
02
区文明办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命名产生2018年度区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报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定;并择优报送市文明办,参与市级评选。
03
命名出的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事,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通报表彰,授予荣誉证书。
具体要求
01
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及时申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典型好人好事。
02
反映的事迹要真实,申报的书面材料要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后加盖公章。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中应写清每个人的具体事迹。
03
推荐时须交300字左右事迹概要(附表)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图片、视频入选后另行通知)。概要和事迹材料要写明事迹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做好事人的姓名等基本要素,事迹材料的文字力求朴实简练准确。推荐事迹材料于2018年12月6日(周四)前上报区文明办(邮编:200082,惠民路800号3号楼2004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爱如高强
电话:25032143 25033865
电子邮箱:ypqwmb1905@163.com(电子邮箱发送材料时,请在标题上注明推荐单位和“好人好事”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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