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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方便啦!上海又一区公租房可以网上在线申请!不限户籍!

2018-11-29 5:04:31发布76次查看
  不得不说,在上海租房实在不便宜
但是,小编告诉你公租房租金低
听说很多朋友都想申请?
但是申请的人很多,
工作又很忙碌没有时间去现场申请
现场排队还不一定有
便民的好消息来了!
申请、预约网上即可操作!
区筹“共和新路、谈家桥路、毛家弄、
江杨南路、晋元路、真北路”项目
可通过网上进行在线申请。
平台上可进行公租房在线申请,申请指南及项目信息查看, 申请材料模板在线下载,咨询建议等。
通过网上申请的用户还可在线预约现场提交资料时间,查询轮候信息等。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个人申请条件
一、申请静安区闸北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且与静安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户籍地位于静安区,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申请静安区闸北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有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政策。
本市户籍单位申请条件
一、申请静安区闸北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静安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同意由本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户籍地位于静安区,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同意由本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静安区闸北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有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政策。
非本市户籍个人申请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与静安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未享有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政策。
非本市户籍单位申请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静安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同意由本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未享有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政策。
申请材料
(一)本项目可以由单位集体申请,单位集体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本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单身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3)本人的本市户口簿复印件、或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出示原件);
(4)本人的单身证明;
(5)本人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本人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本人为本市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
(6)本人的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
(7)本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
2、申请家庭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若子女无身份证,需提交出生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口簿复印件、或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出示原件);非本市户籍的共同申请人若无居住证,请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结婚或离婚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5)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申请家庭成员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
(6)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
(7)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
在线申请流程
受理地址: 静安区谈家桥路156号1楼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 中午12:30-13:30 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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