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寺街道党工委书记 叶智坚
推进“四责协同”是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的要求,这既是管党治党的经验总结,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机制创新,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建设大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保障。我们必须从政治大局出发,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党的政治建设作为统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在本地区落地见效。
首先要紧紧牵住“责任”这个“牛鼻子”,职责明晰、各司其责是“四责协同”的前提。第一,党工委要落实主体责任,重点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深化落实“三转”,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第二,纪工委要落实监督责任,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标准、延伸触角、灵活方法,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第三,党工委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突出抓好党工委部署的组织落实,对纪工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引领,及时把责任传导到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最后,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种好管好各自的“责任田”,推动业务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融合、协调发展,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
其次要牢牢把握“协同”这个“发力点”,各方协同、同频共振是“四责协同”的关键。第一,要在知责明责上抓好协同,认真梳理党工委、纪工委、党工委书记、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责任清单,解决“做什么”“谁来做”“如何做”等问题,使内容系统化、措施具体化、责任明细化,做到不漏人、不缺项、不掉链。第二,要在履责尽责上抓好协同,深入探索并不断完善党工委、纪工委、党工委书记、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之间横向联动、纵向一体、有机协同、层层传导的责任链。第三,要在督责问责上抓好协同,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等配套制度,强化对各方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一旦有责任主体出现“卡壳”,其他责任主体能够及时跟进、补位、纠偏,确保责任最终落实。
最后要时时垒实“法治”这个“压舱石”,依法履责、失责必纠是“四责协同”的保障。第一要坚持法治思维。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四责协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法手段,本身也必须纳入法治轨道,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遵纪守法。第二要严格法治监管。要按照党章党纪党规,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尺”,通过走访调研、述责述廉、工作约谈等多种方式,用好静安寺街道在居民区监督、社区监察方面的先发优势,查出并解决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宽、松、软等问题和一些基层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等问题。第三要敢于法治惩戒。要用好“问责”利器,形成有效的责任倒逼机制,敢于问责,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筑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上的每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