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公开选拔主任
2018-11-20 13:41:35发布47次查看
公开选拔的岗位及岗位职责
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主任1名(管理岗位七级职员)
岗位职责:负责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的日常运作。组织带领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区域化党建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做好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两新”组织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协助做好党群相关工作。
公开选拔的范围
静安区所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含在居民区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
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与晋升职位相适应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4、团结同志,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1月1日后出生)。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需担任事业管理岗位八级职员3年以上(任职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或目前已担任事业管理岗位七级职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5、需具备中共正式党员身份且党龄3年以上(党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向彭浦新村街道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静安区曲沃路450号3号楼301室)提交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23日上午8:30—下午5:00
咨询电话:56478800转7006/7058
公开选拔须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评定、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拟聘用人选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报批及聘用手续。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