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上海城市历史风貌 市人大调研相关立法情况
2018-11-16 8:21:00发布76次查看
11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草案)》,为做好审议前的准备工作,昨天,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赴虹口调研相关立法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参加并讲话。
组成人员察看了马厂路地块(风貌保护街坊)保留保护和规划情况、耶松船厂旧址保护情况。座谈会上,市规土局汇报了《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草案)》立法情况和法规草案主要内容,市房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做了补充汇报。截至目前,市政府先后批复了44片41平方公里历史文化风貌区,其中涉及中心城12片、郊区32片,先后公布了5批1058处优秀历史建筑;同时,还进一步探索扩展保护对象,公布了250个风貌保护街坊、397条风貌保护道路(街巷)和84条风貌保护河道。完善保护对象体系,优化保护制度,促进活化利用,实现历史风貌的整体保护,离不开地方法规的支撑与保障,而现行《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所涉保护对象及其管理方式、管理要求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和现实需求,亟需进行修订。
殷一璀指出,本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进行一审。上海这座城市有其独特的历史和风骨,保护好上海城市的历史风貌,就是积淀城市的记忆、彰显城市的底蕴。条例的制定要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善于把“加强保护”和“活化利用”平衡好,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有针对性的条文规定;条例的制定要支持政府从严保护,更要善于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通过鼓励参与、给予奖励、赋予权利等多种方式让保护城市历史风貌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条例的制定还要和城市更新、旧区改造等综合考虑,立足城市整体品质提升和未来长远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小玫、肖贵玉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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