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关于开展本市国家大学科技园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8-11-12 0:00:00发布70次查看
沪科合〔2018〕2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近期,审计署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对本市两家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了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为总结经验教训,促进本市大学科技园健康发展,市科委、市教委决定开展本市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自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国家大学科技园按照《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各项标准,认真开展自查,逐项对标,实事求是填写相关情况表,对达不到标准的指标要写明原因,并制定整改计划。
二、各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管理和支持,按照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标准,支持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并结合本校的特点,帮助大学科技园科学定位,使其真正成为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基地。
三、各单位要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市科委、市教委将视情况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虚报、瞒报等,将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并由相关单位承担相应后果。
四、请填写附件情况表,并附上相关说明材料和整改计划,于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市科委创新服务处、市教委科技处(报送邮箱:yhx@stcsm.gov.cn、gehao2365@shec.edu.cn)。
联系人:市科委创新服务处徐毓华,电话:23112488
市教委科技处葛昊,电话:23116745
附件:上海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
附件
上海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表
国家大学科技园名称
园区地址和范围
成立园区时间
园区场地
总面积(m2)
公共服务
面积(m2)
在孵企业总数(家)
运营公司名称
认定场地地址和范围
认定国家级时间
在孵企业
使用面积m2
(不含公共服务面积)
园区内企业
总数(家)
科技园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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