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你会再就业吗?
对于退休再就业,你又怎么看?
近日,劳动报发起了问卷调查。
共回收到约2000份有效样本。
一起来看看结果如何?
今年上半年,
香港首富李嘉诚宣布正式退休
尽管已经90岁高龄,
但超人李嘉诚仍然有一颗不老的心!
他将退而不休,
以年薪五千继续出任长和顾问!
企事业单位人员,
乐于“发挥余热”,
退休后或者被原单位“返聘”,
或者去新单位再就业。
这类“退而不休”的人群,
称其为
——“退休打工族”
老有所用成为了越来越多人关注的焦点!
他们的劳动权益还有吗?
权益受损该由谁来维护?
小编整理了史上最详尽解答!
沪上资深劳动法专家、
劳动与社会保障杂志主编周斌
这样介绍!
退休工不再属于“劳动者”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未将退休再就业人员纳入保护范围。当你拿到退休证告别工作单位的那一天开始,也告别了“劳动者”、“职工”的法律身份,一旦遇到纠纷,应该选择非劳动法律关系的诉讼途径。
切记签订好劳务合同
退休人员和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不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
部分强制性规定不再适用
退休再就业人员不再像普通劳动者一样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特殊保护,那么一些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再适用。具体包括:养老保险、经济补偿金、年休假及工伤待遇等。
周斌建议:老年人退休后应聘其他用人单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雇佣或劳务合同,明确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其他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可按照《合同法》(并非《劳动合同法》)来争取权益。
鼓励员工自主延迟退休 西方经验值得借鉴
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副研究员程令国表示,延迟退休将是未来中国的一项必然选择。
西方国一些做法或许值得我国借鉴:
欧美国家在社会舆论方面营造氛围,消除歧视,让社会、企业认识到老年雇用的趋势与必要性,欧盟还制定消除就业歧视法来保障老年劳动者权益;政府、机构有意识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就业培训,提升这一群体的就业技能。
一些国家还为老年人提供临时性就业机会,例如德国为55岁以上失业老人提供30个月的就业机会,而法国为60个月,通过政府、公共部门的岗位作为临时性就业机会;此外为鼓励私营企业雇用老年人,德法等国家还对雇用老年就业者的企业提供薪酬补贴或税收减免的优惠。此外,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的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也是通常的做法。
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