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分两步实施 利好政策值得持续关注
2018-10-25 9:00:00发布97次查看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我国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按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伴随着这些利好的落地,纳税人能享受到不少减税优惠。
本次个税改革是“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第一步是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到今年年底,个人取得的工资,就可以适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另外,个体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申报的生产经营所得,可以适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
而从明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值得留意的是,本次个税改革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专项附加扣除的引入,适当考虑了个体差异,更有利于精准减税,提升消费能力。而国务院也将根据税法授权,在下一步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
同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正式实施,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所得将加总作为综合所得,按年度来进行税额的计算。
据了解,本次个税改革,目前已完成了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也明确了过渡期政策,国家税务部门后期陆续会出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一系列具体的申报办法、征管配套文件。
青浦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