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于10月1日起施行。 宝山区委第一时间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全面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并把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注重全覆盖学习 宝山区把《条例》的学习贯穿到全区工作的各方面。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暨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区委书记汪泓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对标看齐,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讲政治”和李强书记“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到具体行动、具体工作上”等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条例》的过程变为全区各级党委中心组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高飞在区委常委会上就《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和亮点等做了专题解读。此外,在区委四季度工作例会上,区委书记汪泓进一步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把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宝山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注重多阵地宣传 宝山区纪委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通过多种形式,把学习贯彻落实到基层。一是抓培训,组织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把学习《条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配合、协助各级党委(党组)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二是抓测试。发动全区干部积极参与“廉洁上海”在线测试,组织基层广泛开展《条例》知识竞赛,引导基层干部以测促学,以学促用,将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作风深入工作与生活,推动全区上下把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果。三是抓宣讲。开展组织“滨江清风”宣讲活动,通过讲师团深入基层集中宣讲,使党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基层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四是抓试用。把《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区委巡察内容,在审查审理工作中做到“一遵循、两对照、三突出”,即遵循党章,两相对照新旧条例,突出增、改、合的条规,确保定性量纪的精准适用。 注重多形式检验 宝山区委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立足管党治党职责,做细做实责任梳理分解、责任协同传导、责任考核追究三项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完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召开宝山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下发《宝山区委关于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做实具有宝山特色的“436”责任落实体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清单制、廉政风险抄告制度,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一案双查”暂行办法》等,始终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推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问责等各环节形成闭环,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引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把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势能转化为推动责任全面落实的动能,形成管党治党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保障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