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初开始,区交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高频率整治行动,向辖区内各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亮剑”。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有效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 “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相比,行人交通违法是最难管理的。为此警方出台了累计处罚模式。”区交警支队方志高警官告诉记者,警方针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累进式处罚模式,即行人第一次、第二次违法采取警告、教育,第三次违法进行20元罚款处罚,第四次违法进行50元的顶格罚款处罚模式。 采访中,方志高提醒广大行人:过马路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通过路口时,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过;在没有安装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来往车辆;在路段中横过道路时,应当选择设有人行横道线或过街设施的地方通行。在没有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线的地方横过道路要注意来往车辆。在设有道路隔离设施的路段,应当选择有人行横道线或过街设施的道路开口处横过道路,切勿翻爬隔离设施或沿隔离设施行走;在道路上行走或横过道路时,应当集中注意力,不要看手机、看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