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分类信息网
免费发信息
上海分类信息网 > 上海新闻网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0-11 0:00:00发布88次查看
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加快迈向全球卓越制造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更好地服务本市产业和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推进作用,进一步促进本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6〕20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18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服务范围和标准
      2018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以聚焦打响“上海制造”品牌为主线,注重与产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次购买服务内容主要为行业发展报告撰写(行业统计数据原则上为2017年),具体范围见“附件”。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高于10万元。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依法在本市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市经济信息化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性协会、专业性协会和行业性协会。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务的能力,且能够保证专项资金项目正常实施和报告质量。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网上填报打印,须加盖公章);
      (二)注册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实施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举的方式
      1.申报单位需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gov.cn),点击进入“申报预审”窗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进行在线填报。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2.申报单位应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上传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上传多个文件。
      3.申报单位除通过网上申报外,同时应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申报单位完成在线填报后,须在线打印项目申报表,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材料须齐全,若申报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须签章,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保持一致,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申报材料应以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不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
      (二)2018年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网上申报受理和书面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过时将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项目经初步核准后,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评审结果由我委通知申报单位。
      (四)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五、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信息化委综合规划处
      联系人:赵广君
      联系电话:23112671
      (二)书面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18121388292、54669777-7803
      地 址:复兴中路593号22楼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三)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电话:60801111-2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上海新闻

VIP推荐

上海分类信息网-上海免费发布信息-上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