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刚过
整个人还没有来得及休息
居然就已经在上班了!
说好的给伟大母亲庆生的呢?
头痛、脚痛、眼痛!
全妹的心更痛!
因为钱包更是被掏了个底儿朝天
看懂工资条可是很有必要的
贴心的全妹总结了一下重点
仔细看就好,不用谢!
首先从“变化”说起
步入十月,工资条与以往有什么变化呢?
个人所得税啊!
毕竟要开始启用最新起征点了嘛!
这可是影响到手工资的重要因素!
大家的疑问,我们一一来看
问题一:个税是否按新税率扣税?
答: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 每月收入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重要提醒:有单位在9月底依法发放本应于10月份发放的工资,可以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表,税务机关会实事求是地让纳税人享受到改革红利。
问题二:如何计算自己应缴税额?
答:有公式啊!
☆个人所得税是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表格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每月收入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问题三:如果发现个税扣除有误怎么办?
答:及时咨询!
纳税人如果发现自己10月份工资条上的个税还是按照旧税法计算税款,可以先向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经办人员咨询;如果工资条上的税款确实对应的是10月份收入,单位又不愿意改正的,纳税人可以向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反映。
问题四:如果单位不给工资条怎么办?
答:此举涉嫌违法!
☆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 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这就意味着,单位发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不向员工提供类似“工资条”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看完了上面的回答
我们再来补补课
如何正确读懂我们的工资条呢?
有人教了全妹几个要领
七看一保存
1
看发放时间
拿到工资条,首先就是要是否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的。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如果有发生恶意拖欠工资的,一定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
看工资总额和分项是否正确
工资条拿到手后,一定要看它是否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数额足额发放。记住:用工单位是不可以用实物抵扣货币工资的。
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外,其他项目非特殊情况不得扣除。单位也不得随意调整约定好的分项工资。
3
看是否符合最低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2018年4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20元。
4
看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否已经进入自己的个人账户?是否按当地标准进行缴纳?
看个税
目前,最新的个税起征点已经提高至5000元。拿到工资条,一定要注意个税扣除标准!(划重点!要考的哦!)
看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有企业年金的企业职工,记得查看企业年会缴费情况。
7
看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查看职业年金缴费情况。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 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 4%。
8
保存工资条
妥善保存每一次的工资条。一旦遇到劳动纠纷事件,工资条、出勤记录等都是重要的维权证据。
怎么样
都记住了吗?
很快就发工资了
别忘了好好看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