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定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起酒类侵权案件,违法者从酒瓶外形上做起了文章,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眼前的这两款洋酒瓶,乍一看的确有着不少类似之处。拱桥形玻璃瓶身、金属质感的瓶口以及瓶口的金色花纹都颇为相似。
马爹利品牌代理人表示,由于洋酒进入国内市场时间不长,考虑到广告宣传等成本因素,他们于2006年对产品的瓶身申请了立体商标保护,并于2009年获批。
今年3月,公司在一次展览会上,发现了这一款瓶身相似的产品,于是向嘉定区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经过调查,违法产品中所装的也是法国进口原液,但和马爹利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
目前,违法产品共计生产了约3000瓶,其中1000多瓶已经流向了市场,所得违法销售金额达26万余元。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尽管瓶身上的文字并不相同,但因为瓶身的相似性,可能使消费者认为两家企业间存在某种联系,容易出现误导的情况。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企业库存违法产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26万余元。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何加平
监管部门表示,立体商标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更能识别商品品牌,因此在新《商标法》中增加了这一类型,但很多企业并不知晓。
另外,监管部门提醒,立体商标的专用权使用期限并不是永久的,相关企业要及时更新,避免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