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出售门票为由实施诈骗案件需加强防范
2018-9-20 0:00:00发布132次查看
近期,不法分子以出售各类门票为由进行的网络诈骗案件呈多发态势,引发社会和舆论关注。据不完全统计,4月份以来(截至5月20日),本市共接报此类案件116起,其中本区接报7起。案件主要特点是:一是多渠道发布票务信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闲鱼、qq等发布演唱会、音乐节、迪斯尼等各类门票信息,以相关票务代理、客服等身份出现,诱使被害人向其购买紧俏或低价门票。二是熟知票务流程获取被害人信任。不法分子在与被害人联系时用语规范,对相关售票规则或场次非常熟悉,有的还在自己微信的朋友圈内发布大量代购门票的信息,使被害人对其信息深信不疑。三是付款后“拉黑”或诱骗被害人反复汇款。不法分子诱使被害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等方式支付购票款后直接将被害人“拉黑”,或是在骗取钱款后以后排的低价票已售罄为名,诱使被害人继续购买高价的前台票或内场票,并以先购票再退款要求被害人再次转帐。四是被害人以年轻人居多,其中大学生占了较大比例,此类人群往往熟悉网络和快捷支付,经常通过各类网络渠道搜寻紧俏货低价门票,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被不法分子利用。
虹口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