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部分采纳
高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我区研发类厂房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提到的第一个建议是关于大厂房的分割使用。综合各相关部门的会办意见,回复如下:因企业经营需要,在不增加建筑面积和不转让给小业主的前提下,允许其合理分割,并作为企业住所登记使用,引进项目应符合我区产业导向。
您提到的第二个建议:关于对建设研发类厂房的平台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对于该条建议,回复如下:嘉定众创空间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已有形式多样、形态各异、功能多元的众创空间45家,可为创业团队和初创型企业提供35.6万平方米的孵化空间,并为入驻企业和团队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活动。建议企业创业初期可选择合适的众创空间创业发展。今后,区职能部门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时,将对您提出的这条建议予以考虑。
您提到的第三个建议是由区各国资企业对存量工业用房进行摸底,对有条件的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后交予嘉定创投和嘉定经服公司作为孵化和招商平台。对此建议,区国资委表示支持,并开展了有关工作。经初步梳理,区属国有企业目前尚未出租且满足500-1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仅5处,这5处房产分属工业区集团(2处,位于嘉定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公司(1处,位于嘉定工业区)、新嘉集团(1处,位于嘉定工业区)和绿洲控股集团(1处,位于太仓陆渡),这些工业厂房均由企业实施招商行为。因嘉定经服公司招商区域范围为三个街道,故这些工业厂房不宜作为其直接的招商平台,但可作为资源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