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2018-9-27 10:36:04发布97次查看
沪信用办〔2018〕6号
三省一市各有关单位:
《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已于2018年6月1日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项目签约仪式上,由三省一市信用、环保部门共同签署。现将该备忘录及《长三角地区环保领域企业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试行)》、《长三角地区环保领域企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
上海市社会信用建设办公室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8日
上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