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本月开始施行。记者从浦东公安分局了解到,浦东现有3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受理点,分别位于梅园新村派出所、花木派出所、唐镇派出所。此项居住证办理将进一步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
据悉,港澳台居民在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但是,因需要采集本人照片和指纹信息,本人需一同前往受理点。
申领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需交验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递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
警方介绍,领证方式有两种,申领人可凭《证件领取凭证》,按规定时间至受理点领取,也可以选择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领取证件。其中,邮政速递市内快件收费标准为每证每件15元。邮政物流投递人员收取证件领取凭证后,将装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邮件交由签收人查验,并收取15元。如上门投递失败且无法联系到申领人,将退件至受理点,由申领人前往受理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