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区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我区制定了金山区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对户外广告、招牌、玻璃幕墙和在建工地广告牌、标牌、筑外立面的窗户玻璃,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修缮工程脚手架等空中坠物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着力消除隐患。
《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工业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建筑附着物所有人、管理人以及使用人的规范意识。对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要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方案》提出,要在2018年9月底前全面整改隐患,各有关部门、各街镇(工业区)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设置、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督促建筑附着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移交行政执法部门。玻璃幕墙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彻底消除隐患;暂时无法彻底消除隐患的,要督促制定应急预案,采取设置警戒区域等临时性措施。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类建筑附着物的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方案》强调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关部门牵头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包括设置人、施工方、设置维护时间等信息的档案库,强化协同执法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和精准执法。建立户外广告、招牌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和过程管控。明确政府部门抽查、企业自查、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常态化实施监管。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加强管理措施,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