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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浦区既有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8-9-12 0:00:00发布137次查看

黄房管发〔2018〕11号
关于印发《黄浦区既有住宅小区门卫室和
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沪府办〔2018〕8号)、《黄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黄府办发〔2018〕027号和《上海市既有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沪住综管联办发〔2018〕1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相关工作要求,现印发《黄浦区既有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请按文件要求对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进行规范化建设,抓好推进落实。
上海市黄浦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黄浦区既有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管理处
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窗口形象,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根据《黄浦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实施意见》任务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在我区住宅小区推行主要出入口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实现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现就我区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上海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和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按照“便民实用、简洁规范、有利工作”的建设原则和“政府激励、企业实施、业主参与”的资金筹集原则,推进我区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改善物业企业服务窗口形象,提升“美丽家园”建设的内涵和品质,逐步提高我区住宅物业服务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各街道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美丽家园”建设全覆盖目标任务,至2020年,实现本街道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硬件设施到位、标识标志统一、制度公布规范、服务态度优良,市民群众对住宅物业服务窗口环境和服务质量感受度明显提升,物业服务一线工作人员工作环境持续改善。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9月)
各街道结合实际,通过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根据本区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标准和日常服务要求,制定各街道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试点推进阶段(2018年10月-2018年11月)
各街道确定实施住宅小区门岗和物业管理处规范化建设的小区清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建设标准。各街道在区房管部门及区属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黄浦区“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表》下达的任务数量,完成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任务。2018年,各街道完成5个试点小区的主要出入口(门岗)和管理处的规范化建设以及所有住宅小区100%统一设置“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和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种铭牌(袖标、胸标)
(三)全面推行阶段(2018年12月-2020年6月)
各街道在试点推进、完善标准、优化管理的基础上,形成整体推进态势,全面推进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于2020年二季度完成该项建设任务的自查自评工作。
(四)工作总结及成果巩固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2020年下半年,各街道应对辖区内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区住宅小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住宅小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抽查和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要高度重视住宅小区门卫室(门岗)和物业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工作,将此项建设工作列入年度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重点工作目标,制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各街道要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要把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改善物业行业形象的重要契机,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任务,擦亮物业服务窗口,逐步提高业主对本企业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二)细化建设标准。各街道结合“美丽街区”创建,合理规划窗口设置,做到样式整齐划一;配置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对窗口功能进行科学、合理划分,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各住宅小区在统一硬件设施的基础上,还要注重统一物业服务人员着装,佩戴工种胸牌;统一物业服务标准,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规范文明用语,端正服务态度,熟悉工作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政府激励、企业实施、业主参与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落实建设资金。各街道要将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作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落实必要的财政资金予以支持;居(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帮助业主科学合理决策,落实业主主体责任,按相应程序筹措资金用于门卫室(门岗)和管理处规范化建设;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必要的资金,改善办公环境,完善办公设施,为更好地服务业主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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