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9月11日消息:9月10日,奉贤区召开“美丽乡村,美丽约定”工作调研会,要求全区175个村以村(居)换届为契机,引导全村村民围绕宅基地审批和控制、宅基地租赁和管理、集体建设资金分配、党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定期修订、完善现有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鼓励群众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以治理有效推动奉贤乡村振兴走在全市前列。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奉贤区委书记庄木弟表示,开展“美丽乡村·美丽约定”工作,是奉贤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筑牢乡村振兴战略根基的创新之举,是一个促进科学管理、民主进程、生活富裕的约定,是一个促进发展的约定。奉贤将从约束、惩戒、引导三方面促进村规民约的制定,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力,营造“人人有权利、人人有义务”的治理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并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在这个善治的体制中,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便是“公众参与”的一种有效形式。
事实上,村规民约,古已有之,是村民达成共识的生产生活、行为举止的准则,具有不可小觑的约束力。群众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出台的规章制度,本身已取得广泛的共识,实施起来也比较容易、顺畅。因此,村规民约通常在规范村民行为、实现乡邻和睦、乡村安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前期调研中,奉贤区发现,很多村规民约或内容千篇一律,或内容过于宽泛,已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必须要根据时代要求建立新的村规民约。
最近,柘林镇南胜村就出台了村级的“美丽乡村,美丽约定”试行手册。在这本手册里,“美丽约定”对村民待遇、宅基管理、公共服务、河道管理、土地流转等都有具体的约定。村书记郁立章告诉记者,这些约定,都是由村民共同讨论、商议而订立的,具有很高的公信力。比如,村民在河道管理中作出贡献,就能拿到相应的奖励;村民有损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明确以一罚十。“村民相互约定,相互约束,相互监督,乡村治理的长效机制就自然形成了。”郁立章说。此外,在南胜村,村民通过村规民约,为每个村组选出了信访代理员,并相互约定,矛盾不出村组,不出村。
通过“美丽乡村,美丽约定”行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力全面调动起来。庄行镇吕桥村村书记王纪英告诉记者,“老百姓自己定办法处理垃圾分类。”一方面,要求村委会在每个村组建立第三方垃圾回收点,提升垃圾处置能力;另一方面,村民相互约定,对于自家产生的餐厨、废纸、塑料、有毒有害、废旧衣物、金属垃圾都要拿到回收点来进行积分兑换,“到了年底,大家一起比一比,谁的积分多。”王纪英说,“哪个村民做得好,村里推优表彰的几率就大。”
按照计划,10月底前,奉贤将完成首轮“美丽乡村,美丽约定”制定工作。此外,奉贤区还将号召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作为,带头参与村规民约制定,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带头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真正在不断丰富“美丽乡村·美丽约定”内涵中实现区域共同发展。